離開花蓮一年,回家住的日子不好過。

 

和媽的關係總是不和諧,媽為了弟的利益,或間接造成她麻煩的事,總是先把我犧牲掉。

當然人總是有選擇權,縱使是親生的孩子,也都有選擇要和誰同一陣線的權利。

可是親人如果為了私心而剝奪了家人的權益,顛倒事非,是多心痛的事。

事情的本身我不想計較,事情背後的心態才令我難過。而且還是這種蠅頭小事...

 

因為這樣的體悟,我躺在床上反覆的想著,當初林是否也為了自己的利益,或不要造成自己的麻煩,

而選擇把我犧牲掉。

 

越深入想下去,就越不敢往下想。我一直不覺得曾經一手經營的家庭都是假象。

可是越仔細推敲,就越令人難過。

 

是誰 把他從賭博的深淵拉出來

是誰 在他需要金錢調度時一再金援

是誰 願意把他的小孩疼愛入心

 

為了和他的感情,我付出的絕對夠資格說背負了許多不屬於我的罪惡。

年紀的差距,讓婆婆在未過門前就打個大問號...

過門後從來沒有把我當過一家人,任憑林的前妻在家裡出出入入

在婆婆的心目中,林是個乖小孩;在許多事情上,他的確也表現得像個媽寶

 

媽媽幫他帶小孩,因為孩子也離不開阿嬤;

老爸對他的金援中斷,不肯支援他的店,老媽拿出積蓄幫他;

他總是躲在店裡,從早到晚甚至半夜,不想回家去面對家庭;

在婆婆已經不願接受的情況下,也不肯帶我融入那個家;

前妻在家裡來來去去,和小孩阿嬤打成一片;

還有個不時對婆婆狗腿隨時扯我後腿爭寵的嫂嫂....

 

在我對他的金援已經山窮水盡後,婆婆逼我們搬回家住,

我相信,他為了繼續爭取老媽的資助,為了小孩有人照顧,

加上我寧願住宿舍不跟他搬回家的堅持,還有我再也拿不出一毛錢幫他之下...

選擇跟我分開。

 

為了婚姻,反抗媽媽的意見→老婆沒有利用價值,老媽不再金援,小孩沒人養

為了媽媽的幫忙而拋棄婚姻→反正老婆已經沒有利用價值

這是再笨的人也會做第一種決定......愛情那麼難以承受考驗,連有法律約束的一紙婚姻都保不住...

 

離開後,我還得背負許多罪名

『太年輕,離開是遲早的』

『老公沒錢就要走了』

『現實』

『早知道這種女人不可靠 看吧 有事還不是逃第一個』

『我兒子這麼照顧妳 還不知感恩 回家住會死嗎』

『早早離了吧 免得一天到晚煽動我兒子』

 

那個『家』,從來沒有把我當家人 

離開一年半後的現在,我也才澈底醒悟 原來我的離去只是被順勢犧牲掉 

時間過得越久 我越恨

恨到我每每在半夜想到 這個我曾經掏心掏肺經營的家庭 就淚流不止 哭到無法呼吸...

我好恨 憑什麼這樣糟踏人 好可惡的一家人

這個恨我會記得一輩子 從我和林剛開始交往時就給我的輕視 和日後的踐踏 到最後連我這輩子最信任的人都把我犧牲...

 

不能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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